申請須知及條件
免責聲明:此網頁所提供之資訊為僅供參考使用。若您繼續閱讀此頁,代表您同意此免責聲明,且本公司對於本網站上所使用的任何行為或內容一概不負責。我們強烈建議您正式聘請前尋求專業人士諮詢有關詳情。
1.僱主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或持有香港合法公司 / 機構合約,證明合法居住 / 受聘於香港
以聘用每一名外籍傭工計算,僱主家庭入息必須不少於每月港元$15,000,並須提供:
- 最近3-6個月入息證明;
- 最近期之稅單副本;及/或
- 提供經濟證明以支持有足夠經濟能力支付整個聘用合約期。
若其中一方僱主不能提出入息證明,必須由另一方提供:
- 最近期之稅單副本;及
- 結婚證書副本(例如夫婦關係遺失結婚證書,可用子女出世紙用作佐證),或出世紙副本(證明父母與子女關係)。
2.申請外傭所需提交文件
- 香港身份證副本 (如未領有香港身份證,需付上護照及簽証副本);
- 住址證明 (如差餉、水費單、電費單、煤氣費單、網絡寬頻 / 電話單…);
- 公屋申請人須提供房署證明文件;
- 家庭成員資料 (英文全名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或出世紙號碼);
- 如申請人代父母或家人聘請家傭,需出示家庭關係證明書及附加保證書宣告負擔相關支出;
- 如家中已聘有外傭,須遞交家傭身份證、護照副本及僱傭合約。
3.為外籍傭工提供住宿地方
外傭在港受僱期間必須為合約內訂明的僱主工作,並於合約中訂明之地址工作及居住,僱主須給予外籍傭工合適和合理的私隱住宿地方。
4.僱主有責任向外籍家傭提供
- 不少於法定最低工資(按簽約時政府所規定之金額);
- 每週1天休息曰;
- 每年14天勞工假期和,每年最少7天有薪假期(年假之規定按政府規定,若續約則每年遞增:如從完成第3年工作開始為8天年假,一直加到每年14天為上限,最多可在一份2年合約期內享共28天年假);
- 疾病或受傷醫療費用(不論是否因工作引致) ,疾病津貼;
- 法定勞工保險保障;
- 旅費、膳食及交通津貼;及/或
- 遣散費、長期服務金。

